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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七十四


c城城南开了家店, 就在沈氏大楼的对面。

总共三层,一楼为面包甜品,二楼为宠物咖,三楼则是小型花园。整面玻璃墙, 装修的十分具有现代感, 里里外外无不显露出金钱的味道——c城寸土寸金的商业圈中心地段, 如此大店, 还装修的这般高大上, 实乃大手笔。

白天阳光一照,它犹如一座空中花园, 晚上灯光亮起, 又犹如一座水晶城堡, 亮瞎人的双眼。

然而它却有一个非常朴实的店名:

开心就好。

【一定是某些死有钱人开着玩玩的, 钱多了没处使。】

【又是动物又是植物又是食物, 花里胡哨的, 看着吧, 不出半月,一定关门大吉。】

众说纷纭, 猜测对了一半,错了一半。。

的确是死有钱人开的——【开心就好】由沈程与秦越共同投资, 遵循知乐与方木的意愿与构思,并交由他们二人全权经营管理。某种程度上来说,的确是开来玩玩的。

然而它并没有关门大吉。

反而短短几个月后,生意火爆,要提前预约才能得到进店名额。

门口排起长队,人们手中拿着预约单,依序进店。

“哇, 一号帅哥。”

一楼充满香甜的气息,玻璃柜和木架上陈列着各色漂亮的蛋糕,小点心。后面是大型的开放式厨房,左侧则有个小型的小厨房,会不定时开放,供有需要的客人们烘焙和制作小点心。

方木站在收银台后,熟练的扫码,帮客人结账。他每天画过画之后,便会来店里帮忙。

【开心就好】的店员大部分都是帅哥美女,最著名的还是店长他们几位。因方木多数在一楼,因而得封为一号帅哥。

“果然好帅。”

方木扎了个小辫,头发有点自来卷,几缕搭在额前,神情与语气都冷冷清清的,近来又熬夜了,眼下一抹淡青,皮肤苍白,带着一股病美人般的颓丧与脆弱感,叫人移不开眼睛。

“谢谢。下一位。”

店长的身份稍稍医治了一下方木孤高冷傲的个性,毕竟是自己的店面,多少得上点心,总不能对客人们摆着个脸,方木适当的放下脸面,学着跟人打交道。但除却适当的礼貌和修养外,更多的热情是不可能的。

“帅哥,可以给签个名吗?”

“没时间。”

“可以拍个照吗?”

“不可以。”

“小姐姐不要生气,这边留下您的姓名与签名本,我们方店长会抽时间统一签好名,下周您过来取便是。”马上有店员上前解围,将客人领到一边:“想拍两位店长的,可以偷拍,但正面照不可以上传到任何媒体哦。本店其他店员则随您蹂|躏,欢迎蹂|躏!”

久而久之,大家也都习惯了。冷点就冷点吧,美人冷点也无伤大雅。

是以方木仍获得【开心就好】店员人气排行榜前三名。

客人们逛完甜点,顺着楼梯上二楼。

知乐正抱着只小猫,听到脚步声,望过去,见新来了客人,便朝他们一笑。

初次见到知乐的人,莫不为他的面孔与笑容惊艳。

知乐头发乌黑蓬松,被方木拽去挑染了几缕金色,搭配白皙的皮肤,漆黑的眼眸与红润的嘴唇,简直像个小王子。

他眼神明亮纯净,待人和气,对任何人都笑脸相迎。

他讲话有点慢,却如春风般,让人愿意倾听,也愿意与他交谈。

“你们好,这边请。”

店员核对过卡牌号,按号码带到桌前落座,端上咖啡。店里每天的接待名额有定额,以免人太多,接待不过来,也影响整体体验。

整个二楼即将满员,桌子上坐了不少人,小狗小猫们在地板上悠闲的走来走去。有的跳到桌子上,有的趴在客人腿上。

“我想领养一只猫。之前预约过。”一客人道。

“好的,请到这边,跟店长登记一下。”

店员将客人领到吧台前,知乐起身,笑着点点头。

知乐现在已没有陌生人障碍,自己一个人应对陌生人也没有任何问题。店里的工作在店员的辅助下,也愈发得心应手。

他目前的主要工作是帮助客人们挑选合适的宠物。

店里的动物主要是猫猫狗狗,而它们大部分来自救助站或者流浪在外,知乐他们捡来后,经过检查,治疗,而后养在店中。碰上有缘之人,便可以领养。

人们挑选它们,它们也挑选自己的主人。

知乐则从旁倾听双方的意愿,为他们彼此找到最契合最满意的对方。

“你想要,什么样的小猫呢?”知乐耐心的询问。

“要黏人,可爱一点的。”

起初大家觉得没必要,自己看中哪个算哪个,顶多合个眼缘便罢,一般不都这样么。然而时间久了,却渐渐发现,但凡经过知乐推荐和“撮合”的宠物,带回家后格外好养,而且与主人间的脾气特别相投,几乎不需要什么磨合期。

于是乎,领养前咨询店长,便成为【开心就好】的另一大特色。

“你先随便,看看。以后,再过来几次,之后再说。”

通常知乐会让客人先随机与宠物们玩耍,而至少来过三次后,彼此都有了一定的印象与了解,再做沟通交流。

说来也奇怪,这店里的宠物们都特别听话,准确的说,是听店长的话。哪怕最调皮的小狗,正跟客人闹,只要知乐一声唤,马上乖乖就范。而客人们领回家的小猫小狗,要是偶尔闹脾气,或者不舒服了,带回来,知乐跟它们待一会儿,好像就随便看看,马上就能找到原因。

当然,生病的得知病症后,还是得送往宠物医院治疗,知乐倒并不会治病。

总而言之,【开心就好】宠物咖是本市最神奇最让人舒服的宠物咖了。

知乐系着店里统一的logo围裙,在店中走动,小猫小狗跟在他身后跑来跑去,听到他指挥,便跑去跟某个客人玩。

“长的好,脾气好,还能‘统御’小动物,简直人间绝绝子啊。当之无愧的头牌。”

知乐以他漂亮的外表,良好的性格,和独特的技能,夺得【开心就好】最受欢迎排行榜第一名,稳居冠军,成为“头牌”。

知乐谦而受之。

他非常喜欢这个工作,如鱼得水,尽职尽责,整天在店里从早忙到晚,只是这样一来,渐渐惹的某人不满。

“你怎么比我还忙?”沈程在视频里说,微微蹙眉。

“今天,人多。”知乐解释道。

“那再招几个员工。”沈程今天给知乐打了几次电话,结果知乐都没接。直到闲下来才回过来。这是以前从未有过的事。以前总是知乐等沈程时间,现在居然反过来了。

这让沈程有点不爽,中午他们会一起吃饭,但整个上午和下午则通常说不上什么话。

虽然也没什么一直可说,但就像某种东西,不会时时用,但想用时随时都有,随时都在,那种感觉是无可取代的。

“不用啦。”知乐感知到沈程的不满,连忙哄道:“今天我,早点下班。等你啊。”

“叮铃”。

下午,门上风铃响,店员看去,见到熟悉身影,只是一笑,并不招呼,任秦越自己进来,径直走向收银台。

“亲爱的祖宗,下班了。”

秦越高大英俊,带着痞痞的笑容,越过长长的排队人群,神色自若的叫道。

方木便取下围裙,交接给其他店员,从台后走出来,看也不看秦越一眼,仿佛只是个来接他下班的工具人,自己先出去了。

客人们看到这一幕,当即心中大为平衡,原来对他爱人都那么冷淡的!

秦越却习以为常,仍笑容满面的跟在后头。

门口停着跑车,有时候则是酷炫的机车。

秦越坐上去,将方木双手强硬一拉,让其环抱住自己的腰,轰的一声,嚣张离去。

傍晚,夕阳西下,晚霞满天。

风铃再响,沈程推门而入,来接知乐。

“大老板来啦。”

店员们早已习惯沈程的出现,起初还有点怵,后来天天见面,又见到他在知乐面前的样子,就渐渐习以为常。总裁又怎样嘛,还不是在我们店长面前“俯首帖耳”。

店员们偶尔会戏称沈程秦越为大老板,知乐为小老板。

沈氏大楼与【开心就好】只隔一条马路,沈程甚至不用开车,下班后,直接步行,走进店中。知乐正在核对一张清单,让沈程稍等片刻。

沈程便端了知乐的水杯,在一旁喝水耐心等候。

小乐小程跑来,围在沈程脚边打转。

啊,小乐小程已长成大狗,每天早上跟着知乐上班,来到店里,仗着体型健壮,以及身为店长宠物的身份,常‘欺负’其他猫狗,俨然成为店中双霸,充分展现了什么叫狗仗人势。

“好了,走吧。回家咯。”

知乐忙完,取下围裙,换过衣服,拿上包,跟沈程回家。

沈程虽然对知乐太忙有点不爽,然而见到知乐认真工作时的样子和笑容后,这点不满便又烟消云散。知乐是独立的,独特的个体,当然应该有自己的生活,沈程很乐意看到知乐能够获得爱情之外的其他美好体验。

店员过来交班,沈程微微颔首,一只手接过知乐的包,随意单肩背着,一只手牵着知乐,知乐则牵着小乐——小程完全不用牵,它会自己叼住狗绳,屁颠屁颠跟在小乐身边,走哪儿跟哪儿——走进夜色里,回家去。

起初大家看到【开心就好】里的两位店长居然都戴着戒指时,简直扼腕叹息。然而在见过他们对象后……

好吧,无话可说,非常nice。

既然得不到,那磕磕cp,吃吃糖也不错。

有人举起手机,咔嚓。

沈程投去一瞥,目光锐利而冷漠,令人心中一凛,不由收起手机。

店员过来小声提醒,拍照是可以的,但不要上传正面照片,感谢配合。

沈程并不反对被拍,以如今店中形势,不可能完全禁得住。但正面照不流出,多少可以省掉些不必要的麻烦。

久而久之,大家都选择尊重,自觉遵守规矩。偶有漏网之鱼,自有专人处理,迄今为止,倒一片和气。

沈程高大英俊,每天来店里时基本都是西装革履,有人知道他身份,更添几分霸气与神秘。

他未曾刻意隐瞒自己身份,也从不在意其他任何人的目光。在【开心就好】里,他不谈公事,不理任何搭讪,目的只有一个:接知乐回家。

面对其他人,他礼貌疏离,神色淡淡,对着知乐时,则眼神柔和,充满耐性,无论知乐忙到何时,都耐心等候,毫无怨言,偶尔还会卷起衣袖,给知乐打打下手。

沈程从不避讳跟知乐的亲密,显然很喜欢牵着他,只要两人一同出门,必然要与知乐十指相扣。知乐在他的影响下,也渐渐习惯大庭广众之下适当的亲近。偶尔还会趁人不注意,偷亲沈程一下。

“再亲一个。”沈程轻哄。

“有人,在看。”知乐脸颊发热。

“没关系。”

“不要啊。”

沈程不说话了。

知乐偷瞟沈程脸色:“你生气啦。”

沈程垂眸,仍不说话。

知乐快速扫一眼客人们,而后起身,拿着水杯去倒水,忽然像没站稳,身体一歪,向沈程倒去,手扶在沈程肩上,嘴唇恰好扫过沈唇的脸颊。

“呀,”知乐眼神闪烁,一副心虚的要命的模样:“滑,滑到了。”

沈程:……

沈程扶住知乐,低声道:“什么时候学会演戏了,跟谁学的,嗯?”

知乐小声:“没,没演啊。”

“还学会撒谎了?”沈程愈发勾唇。

知乐:……

知乐说:“演了,就一点点。”

“演的还不错,”沈程眼里带着笑,轻声说:“我很喜欢。”

知乐还是听得懂这点揶揄的,抿唇,不与他计较,说:“好吧,你开心,就好。”

沈程:“晚上回家奖励你。”

知乐眼中一亮,顿时笑起来。

沈程也笑起来。

沈程一笑,冷峻的轮廓便柔和起来,显得更加迷人英俊,知乐的笑容则永远纯澈疏朗,两人的笑容不尽相同,却都好像花儿开在春风里,令人赏心悦目,观之心折。

“要是沈总在公司也这么‘和蔼可亲’就好了。”一女孩儿道。

“那你还能有心思上班吗?”另一女孩儿打趣道:“偶尔这样看看,就足够了。啊,沈总看他的眼神,我要死了要死了……我又相信这该死的爱情了。”

这两人是沈氏的员工。

沈氏大楼与【开心就好】遥遥相对。在公司里,只要站在临街的走廊与窗前,便能一眼望到【开心就好】。

下班后,大家过去买点甜点,ruarua猫撸撸狗,再到三楼小植物园里看看漂亮的花儿树木,一天的疲惫顿时一扫而空。而且沈氏员工在【开心就好】享有八折优惠,以及其他方面的优先权,这种“自家人”的待遇简直不要太好。

更别说,还能看见沈总的另一面,更偶尔还能撞见某些“香艳”场面,顿时觉得白天里那个肃正冷峻的总裁貌似也没那么可怕了呢。

甜点,宠物,俊男美女,每一样都是世间大|杀|器,当他们集中到一起的时候,搭上适配的环境,美妙的氛围,外加热情专业的服务,其治愈性男女老少鲜能抵抗。

【开心就好】迅速崛起,成为人们放松身心的好去处。

后来更成为c城的另一地标型标志。其火爆程度与后续发展,远远超出所有人,包括当事人的预料。

这是后话了。

作者有话要说:  是哒,正文即将完结啦~

感谢这几天的营养液灌溉哦。

终于要完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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