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过几天”,变成了下周一。
因为周日发生了一件事。
宋清雅的闺蜜林芝打电话给知晚。
对话转述出来,大概是这样的。
“知晚啊,你妈最近心情不太好。你也该去看看她。”
“林阿姨,我知道。我会去的。”
“你是不是一直跟你爸那边?你妈说你连她电话都不接了。”
“我接了,她让我去她那过生日,我说已经跟爸约了。”
“知晚,我跟你说,你爸那个人……你也别怪我说话直,他就是吃软饭吃了三十六年,现在良心发现了。他能给你什么?”
知晚的声音冷下来。
“林阿姨,我爸不是吃软饭。”
“我不是那个意思——”
“你就是那个意思。我爸和我妈AA了三十六年,水电付一半,房贷付一半,从来没花过我妈一分钱。这叫吃软饭?”
“可他赚多少?你妈赚多少?他拿什么跟你妈比——”
“他不用比。谢谢您的关心。”
知晚挂了电话,气得在我面前走来走去。
“爸,你听见了吧。”
“听见了。”
“她们就是这么看你的。三十六年,你在她们眼里就是个附属品。”
“无所谓。”
“我无所谓不了!”知晚停下来,看着我,“爸,你告诉我,你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我?”
“为什么这么问?”
“碧云台一顿饭一万二你眼都不眨。你给我转了四百多万跟扔零钱似的。方从远的律师费一百万你也付了。你到底哪来的钱?”
我看着她。
我的女儿,长得像我,不像宋清雅。
圆圆的脸,笑起来有酒窝,性子倔但心软。
她小时候我每天骑自行车送她上学,她坐在后座唱歌。
后来她长大了,宋清雅给她买了辆车。
她说:“爸,我开车送你上班吧。”
宋清雅说:“你送他?你顺路么?别浪费油钱。”
知晚脸上的光就灭了。
从那以后,她再也没提过。
“知晚,”我说,“明天跟我去一个地方。”
“什么地方?”
“你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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