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衣服,大多是校服,
或是用我妈留下的钱自己买的。
但这些,只是开胃小菜。
真正的重头戏在后面。
第四项:教育及精神培养费。
“监督写作业、参加家长会、培养正确三观等劳务,无法用金钱衡量。”
“但念及亲情,酌情收取。”
“每日收费100元,十年共计365000元。”
第五项:青春损失及精神损害费。
“因抚养侄子,三婶周玉芬过早衰老,精神压力巨大,耽误自身事业发展,导致家庭收入减少。此项损失,暂计200000元。”
第六项:亲情维护费。
“带陈宇走亲访友,维护其在家族中的体面,耗费人情、精力无数。”
“此项费用,暂计150000元。”
……
零零总总加起来十几项。
最后的总金额,用红笔大大的写着。
“合计:壹佰零捌万圆整(1,080,000.00)。”
下面还有一行更嚣张的字。
“按你说的,十倍奉还,共计壹仟零捌拾万圆整(10,800,000.00)。”
“陈宇,我们家养你,仁至义尽!”
“现在,打钱吧!”
我看着那串数字,没有愤怒,只有一种荒谬的平静。
他们真的敢写。
真的觉得,我会被这个数字吓住,会跪地求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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