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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乐安篇[12]


元柏舟第一次去雁王城,正是刚刚记事的年纪,此前他们一家三口一直生活在南秦和大雁交界之地,不曾离开过那座小镇。

直到某日阿爷收到一封书信,信封一角有雁王城独有的印记,里头还附有一块令牌……那时他尚且不知,正是这块令牌在不久的将来给他们家带来了灭顶之灾。

收到书信的第二日,阿爷说要带他去见一见素未谋面的大伯,阿爷还说那是除了他与阿娘之外于他最亲近的人。

是那时,他第一次知道自己还有一个大伯,他的大伯是大雁的王。

那也是他第一次见到元仲。

幼时的元仲体格十分瘦小,脸上身上时常挂着伤,看人时的眼神充满了防备,若是稍微靠近他一些便恶狠狠地瞪着你,像极了一匹尽管受了伤却依旧凶狠的幼狼。

元柏舟那时也是有些怕的,可是阿爷说,同宗兄弟皆是手足。

所以尽管元仲面色吓人,他却仍鼓起勇气走到元仲面前,将阿娘早上做的糕点递给对方:“二哥,这是我阿娘做的薏米糕。”

想起其他人都说这位堂兄并不喜欢甜食,便又补充了一句:“甜的,却又不会太甜,吃了并不腻人。柏舟很是喜欢,希望二哥也能喜欢。”

元柏舟走后,元仲盯着眼前的薏米糕良久,素来不吃甜食的他鬼使神差地伸出没受伤的那只手拿了一个塞进嘴里,确实香甜软糯,元柏舟并未骗他。

此后,薏米糕便成了他唯一喜欢的甜食,而那一家人也成了他在雁王城仅存的温暖。

如果,如果他们还在的话,他也想像柏舟一样活在阳光下。

他在深渊浮沉了二十余年,世人畏他惧他,却无人知道他也曾向往过光明。

而最后他唯一能做的,也不过是替两个兄弟除去可能威胁到他们的存在。

所有腌臜的事都是他做的,双手沾满鲜血的人是他,即便这世间真的存在地狱,由他一人下便足矣。

……

“王上临终前最后见的人并非安华公主,而是二殿下元仲。”

“安华公主走后二殿下不请自来,那夜他们父子俩秉烛谈心良久,二殿下走后,王上便将我打发去了别处,直到第二日我才得知王上已经……”

“虽不知他二人究竟聊了些什么,但我却知晓二殿下绝不会伤害你,是以一听到二殿下和你之间的那个赌局,我便更能确信他这是想要牺牲自己来成全你的荣耀。”

舅父的话犹在耳畔回荡,元柏舟神色复杂地看着元仲,他想要问一问眼前这人,究竟为什么要为他做到这个地步?

他曾经也在雁王城断断续续生活过两年,那两年元仲虽未表现得对他十分亲昵,却也只在元柏舟一家人面前才能偶有笑脸。

那时候比起老实木讷的大哥元毅,他更喜欢脾气虽有些古怪但却年龄相仿的二哥元仲。

只是自双亲过世后的十六年间,他和两个堂兄再也没能坐着好好说过话,终究是他将两位兄长推远了。

“你是否想问我为何要用如此极端的方式来逼出那老匹夫的真面目?”对方看出了他的欲言又止,先发制人地开了口。

“小舟,我先前同你说的那些话都是真的,我曾经的确十分羡慕你。”也曾偷偷嫉妒过你,元仲在心里默默说道。

“你的阿爷阿娘,和我梦里的阿爷阿娘十分相似,是我一生都在渴望的家人。”

“在雁王城所有人都无视我孤立我的时候,只有你和你阿爷阿娘愿意接纳我。还有元毅那个傻子,几次忤逆他的母后为我求情。”

许是时隔多年忆起往事,只觉得记忆里的那些人十分温暖,元仲唇角微弯。

“那时我尚不知为何父王和阿娘要如此对我,就仿佛我不是他们亲生的一般……可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我当真不是父王亲生。”

“我的生父抛弃了我阿娘,而我像极了那个人,所以阿娘厌我。阿娘本就是女奴,私相授受有了身孕是大忌,所以她设计陷害父王为自己求了条活路。”

“怎么样,听了我的身世,是不是觉得很可笑?”元仲自嘲地笑着问道。

元柏舟张了张唇想要宽慰元仲,却又不知该如何开口,只好嗫嚅着道:“二哥,这不是你的错。”

“其实父王早就知道这一切,但他并未揭穿我阿娘,若是揭穿了我们母子都会没命。”

元仲端起茶盏晃了晃,墨绿色的茶水也随之摇荡,端着茶盏的人闭上眼,浓郁的茶香扑面而来,是父王生前最喜欢的龙井。

“他深知这一点,于是这个外人眼里冷酷无情的草原霸主将这个秘密藏了二十年,白白替人养了二十多年儿子。”

“我曾经恨他怨他,努力往上爬,是想为我阿娘正名,可如今看来倒像是场笑话。既然父王让我多活了二十多年,那么他最后的遗愿,我一定会帮他实现。”

老雁王一生清白,唯一的遗憾和愧疚无非是胞弟之死,那个原本应该成为大雁之主的人,是为了护他周全才死于非命,连带着那人自己的妻儿,亦是死的死伤的伤。

既然大雁的江山原本就是属于元江安的,那么还给元柏舟便是顺理成章理所应当。

只是相国权倾朝野已久,根深蒂固,又因其党羽势力盘根错节,要想将之连根拔起绝非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事情,是以元江平谋划布局了十六年。

元江安夫妇死后,元柏舟亦危在旦夕,为保胞弟独子性命,元江平以身试药替其解毒,又将其伪装成自己流落在外的儿子,养在深宫,使众人不知其名不知其貌。

十六载已过,与当年那桩帝王家辛秘事有关的人几乎已经死伤殆尽。

相国或许以为自己此后都能高枕无忧了,殊不知百密终有一疏,那位他原以为会将这个秘密带到棺材里的王临死之际却留下了忏悔录……

“所以你便要牺牲自己来换一个干净的大雁再拱手让与我?!”得知一切真相的元柏舟双目猩红,额前青筋暴起,无不彰示着他此刻内心的风起云涌。

他像个傻子一样憎恨了那个人十六年,只因误以为是那人为了王位害死他的双亲,所以此后无论对方做什么他都只觉是惺惺作态。

一直戴着面具,亦不过是厌恶自己那张与那个人十分相似的脸,诚然,那也是他阿爷的模样。

他从不知那人竟会为他做到如此地步,一国之君亲自替他试毒试药,而他居然还在怀疑爷娘的死与那人有关!

他这一生,不知何为爱何为恨。他爱的人早早离他而去,留他一人孤寂;他恨的人,却一直在默默替他扫清障碍护他周全。

就连世人眼中凶残暴戾惨无人道的元仲,双手沾满鲜血亦不过是为了替他肃清朝堂,再将干干净净的大雁送到他手上,而元仲自己却一生都要背负骂名。

看着陷入懊悔自责的元柏舟,元仲抬手揉了揉对方发顶,这是他幼时起便想做的举动,他真的十分渴望亲情,也十分羡慕旁人的兄友弟恭。

“小舟,这是我欠你的。”

十六年前的那场屠杀原本是可以避免的,明明当时他都亲耳听到了那些话,如果他可以早一点,早一点发现相国的阴谋,早一点告诉父王……

或许那一镇的百姓都不会遭遇无妄之灾,那对和善的夫妇还活得好好的,他和弟弟的关系也不会疏远了十六年。

“小舟,父王和我为你铺的这条路……是时候收网了。”

元仲面上挂着笑,元柏舟却觉得十分心酸,而前者仍是不管不顾地继续道:“为兄有些累了,小舟亲自送为兄上路吧,这样就能名正言顺的将伤你至亲之人绳之以法。”

元柏舟双拳紧握,他明白元仲这是要自己将他与相国勾结谋害先王的罪名坐实。

可他怎么能这么做?他怎能如此自私地将一心为了他好的兄长送上不归路?

三十年前他的阿爷正是因为不愿手足相残,才舍了储君之位隐姓埋名十余载,仅留了封书信告知兄长交换身份,是以世人皆以为王城中的那位就是储君元江安。

其中自然也包括了当时正值壮年的相国,相国愚忠,自以为自己当年的提议才是真正的为大雁好,因此一意孤行铸成大错……

然,一步错步步错,时至今日他早已回不了头,平也好安也罢,知情的一个都不能留。

如今轮到他和元仲,元柏舟自是不愿意重蹈父辈的结局。

“二哥,你与大伯为我做的已经够多了,有家人如此,柏舟何其有幸。”元柏舟释然地笑了笑。

“自古为君王者,哪个手上没沾点鲜血啊,可若一定要踏着家人的尸体才能登上的王位,于柏舟而言也算不得干净,所以……接下来的路就让柏舟自己走吧。”

“弑父夺君的从来都不是元仲,二哥无罪,有罪的是相国,是柏舟。”

元仲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劲,皱着眉头问道:“小舟你要做什么?”

“这笔十六年前就该清算的账,相国做得隐蔽,没有留下任何蛛丝马迹,是以我恨了不该恨的人十六年。如今得知真相,便该由我自己亲自去向他讨回来。”

说罢元柏舟以茶代酒敬了元仲一杯,起身欲走,一直坐在他身侧未开口的乐安忽然拦住了他,见两兄弟都看向自己,乐安讪讪一笑:“二位可否听我一言?”

“事到如今,我们手中掌握的相国把柄无非只有他与二哥密谋弑君的来往密信,若想光明正大的扳倒相国,便只有通过这条路,其他任何方法都名不正言不顺。”

“可,前者柏舟不愿,后者又非二哥想看到的局面。”乐安顿了顿,“既然如此,不如二哥假死一场。”

“二哥这二十多年都生活在雁王城,只怕是早已看腻了王城的一草一木,可天地之广,绝不仅限于大雁这一方国土,二哥性情洒脱,亦不甘于拘束于此,是以一心求死。”

“但既然死都不惧,又何惧重生?何不趁此机会出去走走,再好好看一看这世上别的风光?”

乐安一番话说得元仲又喜又惊,不由感叹道:“我倒是小瞧了你,淮阴公主的女儿确实与旁的女子不同。”

乐安微微勾唇,“只是如此,这世上便再无大雁国二王子元仲了。”

“我本就不姓元,因元之姓我有了兄弟有了荣华,却也束缚于这一身份太久,时间越长便越像一道枷锁,若是舍了元仲之名,才算是真正的我。”

“如此,乐安便以茶代酒,提前恭喜二哥重拾自我,愿二哥今后无论身处何方,都能自由随性,不必再受任何约束。”

“承你吉言。”

语毕,三人同时举杯,面上俱是喜色,将手中的茶一饮而尽。

……

新王登基之日,正是相国一派伏诛之时。

也是那日,有一戴着斗笠的黑衣人在远处观完了整场仪式,最后远远地敬了新王一杯酒,而后潇洒地离开了大雁国土。

他这一生都在为了大雁而活,如今是时候该为他自己了。

小舟,乐安,还有元毅……大哥,望多珍重,此生若是有缘,定能后会有期。

似有所感的元毅抬头望了一眼城门的方向,无奈地笑了笑,觉得大抵是自己的酒量真的不行了,他竟然恍惚间听到了那小子唤他大哥,这可是二十多年都不曾有过的事。

好在最后他们兄弟三个将误会都解了开来,再无芥蒂。

二弟还活着,这是他们几个的秘密。

……

是夜,草原的篝火晚会气氛正浓,而他们的新王却偷偷骑着马溜了出去,有眼尖的看到马背上还有一名女子,那正是数月前从南秦来和亲的公主。

“当初你为杀新王而来,如今我就站在你面前,不以新王之名,唯以柏舟之意,向安华公主讨一个答案。”

“你可愿留在大雁,与我共建一个太平安定的草原王国?”

他没有告诉乐安,和亲一事从来都非偶然。

初时他只是想着淮阴公主和阿娘是旧识,自己幼时也曾叫过她一声“蓁姨”,是以故人病危,故人子女在宫中举步维艰,宗室兄弟姊妹皆欺他们无依无靠,他便想助他们逃离尔虞我诈的京城。

他原是想着,若是到了大雁她并不喜欢这里便放她离开,任他们姐弟想去哪里都可以,总归是不必再受南秦皇室束缚,反正大伯一向纵容他,也必不会阻拦。

可如今,大伯没了,二哥走了,大哥无心王位,偌大的雁王城只能靠他撑下去,他竟有些舍不得放乐安离开……

但他仍然尊重她的决定,毕竟自由也是他一直向往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乐安看着身侧小心翼翼生怕她拒绝的元柏舟,这哪里还像白日里那个坚毅果敢的新王,不禁嗤笑一声:“我本就是和亲而来,如今你还让我到哪儿去?”

二人相视一笑。

远处的篝火旁众人正在起舞,欢呼声四起,似是为了新王,亦是为了他们即将迎来的新王后。

待一切尘埃落定后,月兰交予乐安一封信,是永清亲笔所写。

“长姐,见字如晤。永清原是放心不下长姐,是以千里跟随而来,如今亲眼得见阿姐幸福,弟甚喜。师父有信自京中来,言外祖醒悟,南秦愿与大雁交好,如雁王所言百年内不起纷争。

而弟如今学业未成功名未立,不足之处良多,颇为惭愧,是以即日返还南秦,随师父一起习吾未竟之学,立吾未竟之志,惟愿来日能不辱亡母之名,替万民造福,将天下不再有冤假错案立为吾毕生所愿。

弟不忍再同阿姐道别,故以信代之,待弟功成名就时定会为阿姐重铺十里红妆路,迎阿姐回乡探亲。长姐莫怪,永清字。”

乐安一字不落的看完,眼眶早已蓄满了泪水,笑骂道:“臭小子,阿姐才不要你的十里红妆路,只要你平安快乐就好。”

大雁建国第二百一十六年,新王登基,励精图治,将祖制旧弊一一废除,改革盛行。

而后十年间雁王将草原及周边的歪风邪气肃清完毕,再次一统草原,创草原之国又一盛世。

中原各国纷纷与之签订百年交好的契约,百年内诸国太平,再无硝烟四起的征战发生。

……

浮生在镜中得知乐安生了一对龙凤胎,永清也如愿接了他师父的班,成了南秦百姓口中人人称赞的好官,心感甚慰。

元仲逼宫那日她因故离开了雁王城,待反应过来有人故意引诱时逼宫早已结束,不过此前她便替乐安姐弟卜过卦,知她此行并无性命之虞。

宛蓁,你的两个孩子都成长得很好,如此你泉下有知也该安心了。

“安华公主,有人托我给你的朋友浮生带一句话,千年之期近在眼前,若她当真想救她一直在找的那人,便去北祁旧都寻他,他会替她解开封印,反了神族。”

这是离开大雁时乐安一字不落转述给她的话,据说是相国临终遗言,然而当乐安转达完后她便忘了自己说过这番话,是以浮生也无从得知传话的究竟是何人。

解开封印,是她求之不得之事,因着和神界的约定,她只能眼睁睁看着一个又一个故人死去,即便插手亦无法更改。

可若反了神族……

呵,不过又是想以她为刀的刽子手罢了。

——乐安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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