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律师函看了三遍。
然后我笑了。
婚前约定?
什么婚前约定?
首付是我出的。月供是我还的。房子虽然写他的名字,但那是因为他说“结婚后加你名字”。
七年了。一直没加。
我以为他会加的。
我以为他是我丈夫。
现在他告诉我,我什么都没有。
他说我是外人。
他说我净身出户。
他说他有的是办法让我不好过。
我把律师函放下,拿起手机。
“然然,”我说,“我们见一面吧。”
“现在?”
“现在。”
咖啡厅里很安静。苏然坐在我对面,听我说完了所有的事。
她的表情从惊讶,到愤怒,到冷静。
“晚晚,”她说,“你想怎么办?”
“我想离婚。”我说,“但我不想净身出户。”
“那是你的权利。”她点点头,“首付你出的,月供你还的,银行流水都在,这是铁证。”
“他加了那个女人的名字。”
“这个更好办。”她笑了一下,“婚姻存续期间,他擅自把共同财产赠与第三人,属于无权处分。法院会判无效。”
“真的?”
“真的。”她握住我的手,“晚晚,你别怕。你有CPA证书,财务这块比我懂。你自己应该也清楚,他转给那个女人的钱,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我看着她。
“然然,”我说,“这个案子,你接吗?”
“当然接。”她笑了,“大学四年,就等这一天了。”
我也笑了。
七年了。我一直在忍。
忍他说“我养你”,然后让我还房贷。
忍他妈说“家丑不可外扬”,然后逼我接受第三者。
忍他说“你是外人”,然后把我赶出家门。
我忍够了。
“然然,”我拿起那封律师函,“帮我回一封。”
“怎么回?”
“就说——”我看着窗外的阳光,“法院见。”
她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好。”她说,“法院见。”
窗外,夕阳西下。
我的心里,有什么东西正在苏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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