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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祭奠


说时迟, 那时快,在所有人都以为这袁三即将葬身火海之时,一个黑影如鬼魅般游走到了他的身边,众人还没看清楚动作, 袁三就被狠狠地被抛在不远处的地上, 胸口赫然是个带了泥点脚印, 显然是被踢出来的。

袁三还在呆愣的状态里, 不知道自己怎么就到了这里。突然, 耳边突然炸响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你要寻死?怎么,人家林窈娘和梁和生死在一块, 你非要去插一脚?这就是你的成全?”

听到这,袁三狠狠地摇了摇头, 一直不停地回道,“不,不是。我只是……不想独活于世……”

“爹娘已逝, 膝下无子女, 连窈娘也离我而去,那我留在这世间还有什么意思……”

阮阮冷笑一声, “真是讽刺,想活的人活不了,能活的却不想活。”

“站起来。”

听到阮阮冷淡的话语,袁三抬头愣了愣, 不知道大当家到底是什么意思。

“我让你站起来。”

感受到大当家语气里的清冷寒意,袁三呆呆地站了起来, 不知将要发生什么。

“来,你不是想死吗?继续往前走。”

“你脚下这地方曾经躺过一人,通洲人士, 年十八,尚未娶妻生子,被辽人杀了爹娘,愤而投军,死时正好十八岁。”

袁三定了定脚步,继续往前。

“这里躺着的,是个五十岁的叔伯,平洲人士,替瘸腿的儿子顶了军籍,刚上战场就被辽人一刀砍了,死时还念叨着要回乡,可惜永远回不去了。”

袁三似有触动,脚步缓了缓,却依旧向前。

“这里的,是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说要替妻子报仇,灭了辽人,每次上战场,都冲在第一个,最后还是死在辽人刀下,不过好歹拖了几十个辽人一起走了。”

“大当家……”

袁三不再往前,定定地望了望还要继续往下说的阮阮,喉间突然溢出一声苦笑,“大当家,我懂你的意思。”

顾桓之见状,赶紧开口,“战争残酷,死去的兵丁又何止这几个,每个被永远留在战场的兵丁,都是别人日思夜想,想见一面却永远见不了的人。你这样轻易放弃性命,让这些拼死守城的兵丁,情何以堪。”

祝甘猛地点了点头,“大当家和顾将军说的很对啊!你若是想死,不如带两个杀人如麻的辽人一起走。”

听到众人的话语,袁三突然蹲下身来,眼神一动也不动地望着即将燃烧殆尽的棺椁,心里苦涩悲痛,全身上下好像都绞在了一起,好似没法呼吸。

陆明渊见他不再有死志,拍了拍阮阮的肩膀,示意众人稍稍远离些,让他一个人静静。

顾桓之瞥了瞥身旁神色平静的大当家,忍不住好奇地问道,“大当家如何知道这块地曾经躺过何人?”

阮阮眼尾斜了一眼顾桓之,施施然开口道,“瞎诌的你也信。”

行吧……

【小仙女本仙:突然有点想哭,这些人也太不容易了。】

【曾是沧海一书生: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

【吃瓜的猹:就……突然感觉直播间升华了。】

【非洲黑球:感觉现在不去刷个题,都有点罪恶。】

等过了一柱香时间,袁三才慢慢站起身来,朝着众人走来。

在众人面前站定,袁三扯着嘴角,对着祝甘笑了笑,“如今齐辽合谈,辽人是杀不了了,我还是做个老本行,把他们的金银珠宝,汗血宝马都赚过来吧。”

祝甘大笑着拍了拍袁三的后背,“袁三爷就是霸气!”

顾桓之低声道,“总会开战的。”

陆明渊离得近了,听到这话,眼神不由得落在这个少年将军身上,看来,大家都是这样想的,与辽人合谈,不过是与虎谋皮……

众人见天色已晚,立刻撤出了北城门,在守城将军的照顾下,歇在军营外的将军府里。

入了夜,用过夕食后,陆明渊看着躺在摇椅上,品茶小憩的阮阮,轻声问道,“娘子,岳父岳母墓园在何处?我们何时前去吊唁?”

阮阮坐起身,抬眼望了望天色,说道,“现在就去,夫君,等会可要抱紧我哦。”

嗯?抱紧?

陆明渊满心的疑惑在被阮阮抱着飞速往前,穿过重重守卫,又飞檐走壁之时,消散的无影无踪,确实是需要抱紧

两人在深夜里游走的速度极快,阮阮抱着陆明渊,在高高的城墙上好似也如履平地一般,所过之处,仅有一阵微风飘过。

等到两人在城墙上角落处站稳,陆明渊还没反应过来,又感受到身体在急速下降,他惊魂未定地往四周看了看,才发现自己正从城墙上往城外坠落,寒风呼啸着打在脸上,速度快的让人无法呼吸。

不过几息时间,两人就落在了北城门外,黑茫茫的夜里,看不到半点亮光。

阮阮牵过陆明渊冰冷的手,往城墙边上走去,边走边说道,“吓着了?”

陆明渊缓了缓神,片刻后才压低了声音,回道,“没有,只是明渊一介书生,倒是从未感受过飞檐走壁的感觉,竟不知如此刺激。”

听到这话,阮阮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自家夫君真是真实的可爱。

“娘子,岳父岳母葬在城外?”

阮阮点了点头,指了指陆明渊脚下,笑道,“喏,就在你脚下。”

嚯陆明渊猛地后退几步,朝着脚下看去,这么冷的天,后背吓出来一身冷汗。

他结结巴巴道,“怎会娘子,在何处呢?”

看着这光秃秃的泥土地,阮阮拨过墙边一株野草,指了指墙上画下的一道图案,说道,“这是我当年做的记号,就是这里。”

陆明渊突然不知该说什么,讷讷道,“这里?娘子,这里是不是太过草率?”

阮阮摇了摇头,蹲了下来,用火折子点起了从怀中掏出的纸钱,淡淡道,“这是他们两个一致决定的。”

陆明渊也蹲下身,将手上的包裹摊开,是三娘临行前,塞过来的话本,接着,他又从怀里掏出一个水囊,轻手轻脚地将里面的液体浇在地上,“我从平洲带来的酒。”

“多谢”,阮阮笑着点了点头,“爹爹最爱喝美酒了。”

看着夜色里若明若暗的火光,阮阮静静地站立,看着这静谧如深海的茫茫天地,穿越之前的回忆汹涌如潮水般袭来,让一向觉得自己看淡世事的阮阮一下子伤感了起来。

正发着呆,突然,一阵好闻的清冷书香味飘散在鼻尖,身后手臂环绕过肩膀,将自己搂在了怀中,阮阮侧脸看向红着鼻头,眉目上都冻了一层白霜的陆明渊,不由得心头一暖。

“阿娘是津南有名的美人,琴棋书画,无一不精,阿爹,则是梧州津南出了名的混混,若不是祖父死前留下些祖产,托友人帮忙照看,恐怕阿爹不出一个月,就能饿死街头。”

陆明渊也不插话,只是静静地听着阮阮的诉说

刁双儿自及笄以来,上门求亲的人家就没歇过,谁叫这位刁家二小姐长的美若天仙,知书达礼,性格也是一等一的娴静端庄,也许因为父亲是习武开镖局的缘故,刁双儿还有一点与平常闺秀与众不同的,就是她开阔疏朗的性情,很得诸位当家主母的喜欢。

津南姑娘家向来性子绵软,娇娇气气,这在闺中自然是千好万好,要是嫁了人,成了主母,就万万不行了,哪家主母能在外头肆无忌惮地撒娇啊?那成了什么样子,是以,津南女子多外嫁,娶媳妇又大多从津南外头娶回来。刁双儿这样的,自然就成了城中众多夫人争抢的儿媳妇。

可是,谁能想到,这么一个好姑娘,突然日日跟在混混方元舟后头,怎么劝也劝不回,惊掉了津南所有人的下巴。

方元舟也很懊恼,虽然自己是个混混,但也是个有节操的混混,说自己混吃混喝可以,说自己拐带良家姑娘,迷惑人心,这不是胡扯吗?士可杀不可辱,这种污蔑,谁想认?

方元舟顾不上狐朋狗友投来的戏谑目光,怒冲冲地,拉着刁双儿退回到墙角,装得凶神恶煞的样子,怒道,“你怎么回事?为什么跟着我?”

刁双儿眨巴着圆圆的杏眼,眼里满是无辜,开口道,“我心悦你,想要嫁给你。”

瞧瞧,这是正常姑娘家能说出来的话?还心悦?谁会心悦一个一无是处的小混混?这女子一定是另有企图,难道是想让自己动心后,再狠狠羞辱自己?哼,真是恶毒!最毒妇人心。

刁双儿看着他变幻莫测的神情,心里也有些慌,难道自己唐突了佳人?不对呀,昨日刚问了爹爹,阿娘就是这么把爹爹骗到手的呀!

刁双儿只要一想到那日在青龙寺上香,见到的那个白袍束发少年,不厌其烦,一遍又一遍地为寺中小沙弥捡着树上的风筝,就不由得想笑。

也不知怎么的,从那日后,这偌大的津南城仿佛缩小了好多倍,经常能在大街小巷看到他的身影。

看他在街边馄饨摊加了大勺辣椒酱,辣的龇牙咧嘴,还笑呵呵地一口一口吃完整碗馄饨。

每隔几日,又能在果脯摊子上看到他的身影,好像每次都要买上一斤糖果,一边走,一边塞着糖果,脸颊鼓鼓囊囊地不知道在说着什么。

有时候,又能看到他放荡不羁地瘫坐在茶馆门口,被身后的老管家喋喋不休,忍不住地捂住了耳朵。

往日,在婢女口中不可一世的小混混方元舟,一日又一日地在心里鲜活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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