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现在知道错了,糯糯是你亲妹妹,你忍心看她……”
我把手抽回来。
“陈芳女士,请回你的位置。”
我叫了她的全名。
她脸上的表情是意料之外的信息。
不是愧疚,不是心虚。
是恨。
一闪而过的恨。
我爸的律师这时候站起来了。
“法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义务。”
“原告方已提交证据,证明二人均已失业,无力抚养幼女。”
“被告方作为长姐,名下有房产、有公司,完全具备扶养能力。”
他说得很流利,显然准备充分。
我的律师苏勉站起来。
“审判长,我方对原告提交的'无力抚养'证据有异议。”
“原告林国强名下有一辆2023年购入的奥迪A6,市值约三十五万。”
“原告陈芳名下有一套位于滨江花园的商品房,面积一百二十平,市值约两百八十万。”
“请问这叫'无力抚养'?”
旁听席又是一阵议论。
我爸脸色变了。
“那、那是贷款买的……”
“贷款也是资产。”苏勉推了推眼镜,“更何况,原告方上个月刚去三亚旅游了五天,住的是海景套房,人均消费六千。”
她把手机截图递给法官。
“这是原告陈芳在朋友圈发的照片。”
我妈猛地抢过去看了一眼。
“那是朋友请客!”
“哪个朋友?”苏勉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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