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当天。
法庭外面来了不少人。
自媒体记者、围观群众、还有几个之前在网上骂我的博主。
我穿了一身黑色西装。
不是故意的。
奶奶走的那天,我也穿的黑色。
法庭上,气氛比上次紧张得多。
我爸我妈坐在原告席。
我妈特意穿得很朴素,头发也没怎么打理,一副苦命人模样。
我爸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他们的律师倒是精神抖擞,翻着厚厚的文件夹。
“审判长,原告方补充提交一份关键证据。”
律师站起来,拿出那份公证遗嘱。
“这是被告祖母生前立下的公证遗嘱,明确写明——如被告不承担弟妹抚养义务,其名下的房产由其子林国强继承。”
“这说明,连被告的祖母都认为,被告应该承担对弟妹的抚养义务。”
“由此可见,被告的行为不仅违反法律义务,更违背了其祖母的心愿。”
说得冠冕堂皇。
旁听席上有人交头接耳。
法官翻阅着那份遗嘱,看了一会儿,问我。
“被告,对这份证据有何意见?”
我站起来。
“审判长,我方对这份遗嘱的真实性提出质疑。”
对面律师笑了一下。
“这是公证处出具的公证遗嘱,具有法律效力。被告方质疑的依据是什么?”
苏勉站起来。
“依据有三。”
她打开文件夹。
“第一,公证日期为四年前十月十二号。而当天,立遗嘱人——也就是被告的祖母林玉珍,正在市第一人民医院接受血液透析治疗。”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报送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