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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原告方,请保持秩序。”

苏勉没有停。

“第三项证据。”

“我方已向公证处调取了当天的出入登记和监控记录。”

她又递上一份材料。

“公证处当天的来访登记显示,办理该公证的委托人签名为——陈芳。”

“不是立遗嘱人林玉珍。”

“也就是说,是陈芳以委托人身份,单方面到公证处办理了这份遗嘱。”

“根据公证法第二十六条,遗嘱公证必须由立遗嘱人亲自到场。他人不得代为申请。”

“这份遗嘱——从程序到事实,全部不成立。”

法庭里没有人说话。

连旁听席上的窃窃私语都停了。

我妈站在原告席,脸上白一阵红一阵。

我爸的嘴张着,像是想说什么,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们的律师翻着手里的文件,额头上渗出了汗。

法官合上材料,看向原告方。

“原告陈芳,关于被告方提出的三项质疑,你有何解释?”

陈芳不说话。

她的眼泪在眼眶里转。

“我……我不知道……那个文件是公证处给的,我……”

“你刚才说你从没去过立遗嘱人家中。”法官打断她。

“可公证处的出入登记上,签的是你的名字。”

“这两个说法,哪个是真的?”

陈芳张了张嘴。

“我……”

“审判长。”苏勉再次开口。

“如果这份遗嘱被证实为伪造,原告方涉嫌伪造公证文书,属于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的犯罪行为。”

“我方保留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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