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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章 暗夜立誓


一边走,还一边假模假样地大声指挥儿子:“都走快点!趁着好日头,赶紧把咱家那几亩高产地收了,今年老天爷保佑,可是个难得的大丰收啊!”那刻意扬高的声音顺着夏日的风飘过来,像是在陆家鲜血淋漓的伤口上又狠狠撒了一把盐。

日头偏西,血红的晚霞铺满了半边天,像极了庄稼人泣血的眼泪。

陆家这三亩地,往年这个时候,怎么也要一家人连轴转收个两三天,一车一车地往家拉金灿灿的玉米棒子。可今年,仅仅一天时间,连收带砍,就全都清理得干干净净了。

晚上收工的时候,陆铮推着独轮车,车上装着那少得可怜的收成。这些带着青涩和枯黄的玉米棒子堆在车厢里,连个底都没铺满。陆老爷子跟在车后头,手里拖着镰刀,步履蹒跚,仿佛这大半生的脊梁骨都在这一刻被压垮了。

林晚晴看着回到家的公公那佝偻的背影和丈夫被汗水湿透的脊背,眼泪一直在眼眶里打转,却不敢掉下来。

回到家,孙红花原本还在灶房里烧水准备做饭,一听见车轱辘声,满怀希望地跑出来接。可当她看到独轮车上那点连个箩筐都装不满的东西时,腿一软,直接跌坐在了院子里的碾盘上。

她没有大哭大闹,只是呆呆地看着那些干瘪的玉米,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往下掉,双手用力拍打着自己的大腿,嘴里绝望地喃喃念叨着:“这可咋活啊……老天爷啊,这到底是造了什么孽,这日子可咋往下熬啊……”

往常丰收时节的喜悦和热闹,在陆家这座小院里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令人窒息的死寂和绝望。这点粮食,别说去大队交足今年的公粮,就算一粒不交全留下来,也只够全家喝两个月的稀汤寡水。

漫长严寒的冬天要怎么熬?春荒要怎么过?林晚晴肚子里需要营养的孩子要拿什么去养活?

晚饭,孙红花只是一边抹眼泪,一边简单地贴了几个粗粮饼子,熬了一锅清可见底的野菜汤。陆老爷子一口没动,坐在堂屋的门槛上,一锅接一锅地抽着旱烟。浓烈的烟草味在夜色中弥漫,呛得人直掉眼泪,黑暗中只有烟袋锅子一明一灭的红光,透着无尽的愁苦。

夜深了,村子彻底安静了下来,只有偶尔传来的几声闷闷的狗叫。

林晚晴因为白天的劳累,加上心事重重,躺在炕上翻来覆去半天,最后还是在极度的疲惫中沉沉睡去,睡梦中眉头依旧紧紧蹙着。

陆铮轻轻拨开她额前的碎发,为她掖好薄被的边角,然后悄无声息地起身下地,独自一人走到了院子里。

半弯残月挂在树梢,清冷的月光洒在院子角落里那可怜的一小堆玉米上,显得那样刺眼,像是在无声地嘲笑陆家人的无能为力。

陆铮走到水井旁,打了一桶冰凉的井水,直接浇在自己脸上。他知道秦大山今天为什么要在地头说那些阴阳怪气的话,那是胜利者的炫耀,是在明确地告诉他:没错,这断子绝孙的事就是我干的,但你没证据,你能拿我怎么样?

在秦大山眼里,他捏死了陆家的命根子,让陆家颗粒无收,陆家就只能像砧板上的鱼肉一样任他宰割。交不够公粮,就会在全村大会上被拉出来批斗,甚至会被没收其他的自留地抵债,到时候连在村里立足的活路都没有,只能跪下来求他秦大山高抬贵手。

陆铮双手死死撑在井沿上,手背上的青筋如同虬龙般根根暴起,指关节因为用力过度而泛着苍白。一滴滴水珠从他刚毅的下巴滴落,砸在青石板上,发出沉闷的声响。

他缓缓抬起头,目光越过低矮的院墙,像荒野里的独狼一样,死死望向村子东头秦大山家那几间气派的大瓦房。

“秦大山,你以为这就完了?”陆铮在心里冷冷地低语。

庄稼被害成了这样,明面上确实找不到直接的证据。那些毒化肥早已经化作了烂泥和硬块融在土里,上面也不可能为了一个村里农户的收成专门派人下来立案调查。秦大山这只老狐狸做得太绝,也太干净。

但是,打蛇必须打七寸。秦大山既然敢利用大队支书的职权,在公家发放的春耕物资上明目张胆地做手脚,那就绝对不可能只经他一个人的手。

从县里种子站调拨,到公社,再到大队库房分发,这一条线上,一定有他花钱买通的人,一定有见不得光的权钱交易。只要是交易,就必然会留下蛛丝马迹。

更何况,秦大山这种人,贪墨成性,他在村子作威作福这么多年,大队的账目、以往的救济粮发放,必定还有更多致命的把柄。

陆铮转过身,抬起粗糙的手臂抹了一把脸上的水珠。这事绝不能就这么认栽。如果这次为了顾全大局忍气吞声,秦大山日后只会觉得陆家好拿捏,必定会变本加厉,直到把陆家彻底踩碎在泥里。

既然明着讲理行不通,那他就只能用自己的方式,去扒下秦大山这身道貌岸然的皮。哪怕是把这夹皮沟的天给捅破,他也得把这口恶气出出来,把属于他们陆家的活路给夺回来!

夏夜的暖风吹过,院子里的那棵老榆树发出沙沙的声响,掩盖了陆铮粗重的呼吸。他那双深邃如渊的眼眸中,闪过一抹令人胆寒的凌厉杀伐。

这场真正的较量,才刚刚拉开帷幕。

七月下旬的日头,毒辣得像是要在地上烤出一层油来。林家村的清晨连一丝微风都没有,树上的知了早早就开始了声嘶力竭的叫唤,吵得人心神不宁。

秦家院子里,气氛出奇的沉闷。孙红花早早地起了床,在灶房里忙活了半天,煮了两个白水鸡蛋,又下了碗精白面条,上面还滴了两滴香油,小心翼翼地端进了里屋。

秦雪坐在炕沿上。她今天穿了一件洗得发白但干干净净的的确良碎花衬衫,头发梳得一丝不乱,用两根黑皮筋扎成两条麻花辫搭在胸前。

“雪儿,吃一口饭。今儿个得走远路,不垫巴点肚子哪成啊。”孙红花眼圈红红的,把碗往前推了推,声音里带着哀求。

秦雪低下头,看了看那碗冒着热气的面条,轻轻叹了口气。她端起碗,如同完成任务一般,机械地往嘴里塞着面条。食不知味,哪怕是这年头难得一见的精白面和香油,嚼在她嘴里也如同嚼蜡。

堂屋里,秦大山已经穿戴整齐。他今天特意换上了一件没有补丁的灰布衬衣,虽然领口洗得有些起毛边,但整个人收拾得利索精神。他手里拿着旱烟袋,却没有点火,只是在手心里不停地摩挲着,眉头拧成了一个死疙瘩。

到了约定的日子,李长顺那边已经传来了准信,说是把人约好了,。秦大山知道,今天这一趟,关系着闺女下半辈子的命。

“爹,我吃好了,走吧。”秦雪掀开门帘走了出来,声音平静得听不出一丝波澜。

秦大山抬起头,深深地看了女儿一眼。那张曾经充满朝气、因为考上中专而让整个秦家乃至整个夹皮沟都引以为傲的脸庞,如今却写满了沧桑和认命的死寂。他喉结滚了滚,干巴巴地吐出一个字:“走。”

出了村子,上了那条通往丰林县的土路。秦大山推着那辆半旧的自行车,让秦雪坐在后座上。四十多里地,虽然隔着两道山梁,但为了赶时间,秦大山硬是踩得飞快。汗水顺着他的脖颈子往下淌,湿透了中山装的后背,但他却像是不知疲倦似的。

秦雪坐在后座上,双手紧紧抓着车座底下的铁梁,随着车轮在坑洼不平的土路上的颠簸,她的心也跟着七上八下。

她脑子里很乱,一会儿是那个地狱般的夜晚,一会儿是怀里咿呀学语的念儿,一会儿又是即将面对的那个完全陌生的男人。她不知道前面等着自己的是什么样的深渊,但她知道,自己没有退路了。

为了念儿不被人指指点点地叫做野种,为了秦家不再因为她而抬不起头,她必须把自己像一件货物一样,找个愿意接手的下家给推销出去。

快到晌午的时候,父女俩终于到了丰林县城,轻车熟路地来到了供销社后面的那条小胡同。

李长顺早就在家里等着了。今天他没去上班,特意请了半天假来张罗这件事。一见秦大山父女俩进门,他赶紧迎了上去,脸上的笑容热情而又透着几分谨慎。

“哟,老哥,大侄女,一路上辛苦了吧!快进屋,快进屋,风扇一直开着呢,凉快凉快!”李长顺一边招呼着,一边让媳妇端茶倒水拿毛巾。

秦雪接过毛巾擦了擦脸上的汗,低声说了一句:“谢谢李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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